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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八章 诡谲难揣度,豪壮终得获2 (12 / 16)_

        名分可以“定尊卑,分高下”,是儒教礼制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;

        若缺少名分,则会“礼乐不兴,刑罚不中”。

        名不正,则言不顺;言不顺,则事不成;事不成,则礼乐不兴;礼乐不兴,则刑罚不中;刑罚不中,则民无所措手足。--《论语子路》

        这里的“中”当然不是河南话,而是中庸之中。

        因此即使强梁之人占据高位,也不得任心而行,必须通过“名分”为自身行为寻找合法性。

        比如权臣废立天子,必然会称天子“失德”——至于天子是否真的失德,则无关轻重。

        名分的本质,是实力派对“不合乎礼法之行径”的自我辩护,因此多是强词夺理,也往往闹出不少笑话。

        比如晋武帝司马炎,曾替司马氏的政敌王凌辩护,称王凌昔日虽然谋反,但齐王曹芳“终不能守位”,可见王凌“造反有理”。

        泰始元年,晋室践阼,司马炎诏曰:“昔太尉王凌谋废齐王,而齐王竟不足以守位。”--《魏书邓艾传》

        这当然并不是司马炎大脑短路,而是因为王凌出身太原王氏,属于司马氏的统战对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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