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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七章 姑臧分利益,万骑定河西3 (16 / 23)_

        《荀攸传》中存在1处十分隐蔽的笔法,即荀攸出狱之后的下落。按记载,荀攸“弃官归,复辟公府,举高第”。

        会董卓死,荀攸得免。弃官归,复辟公府,举高第。--《魏书荀攸传》

        乍看之下,荀攸弃官,似乎代表着他离开长安。

        但“复辟公府,举高第”又代表荀攸重新接受了汉廷征辟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么董卓死后192的东汉朝廷在哪里呢?

        当然还是在长安,而且这种局面1直维持到了兴平2年195,即献帝东归之前。

        换言之,荀攸“弃官”之后,根本就没有“归乡”,而是走了1个过场程序辟公府,举高第,就重新在长安继续出仕了。

        《荀攸传》记载,传主再度出仕之后,“迁任城相,不行”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个不行,当然不是男人的那个问题…

        翻译过来,即荀攸被任免为兖州任城国的国相,但没有前往赴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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