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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舟沉千帆过,树病万木春 (16 / 17)_

        刘备集团的执政方式,是非常典型的“法家政治”。

        其实寒门出身者、必然走上集权之路,无1例外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士大夫的“门阀政治”,要求“共治天下”。且地方大族在长久的土地兼并中,田连阡陌,部曲众多,已经形成尾大不掉之势。士族的存在,必然会分割君主的权力。

        而崛起布衣的枭雄,其“基本盘”大抵由寒门武夫、与中下级地主组成。这群“新贵势力”绝不会允许旧贵族的复辟,故会通过集权手段,进行利益摊派。本质就是“对蛋糕的重新划分”。

        刘备集团中,核心领导层基本没有“高门出身的旧贵族”。虽然因为“眩惑远近”的需要,安排过些许养老职位,比如许靖、射援、王谋、马超等人,但实际这些“有名无实”之徒,并不参与蜀汉集团的决策。

        关于此事,详见建安2十4年219《汉中王劝进表》,文多不载。

        真正掌权的人物,无外乎以关、张、赵为代表的军功阶层;以诸葛亮、法正、李严为代表的事功型谋主;以及以刘琰、孙乾、简雍、糜竺等人为代表的乡党或旧人势力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群人物有个突出特点,即声名不显。

        要么是流寓的落魄豪族。比如鲁国刘琰、常山赵云、琅琊诸葛、扶风法正等人。由于他们远离故土,无法再通过“乡举里选”获得政治利益,因此完全托庇于刘备。

        要么干脆就是些寒门无赖,甚至亡命之徒。关张、简雍、魏延即如此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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